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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遇刺[修] ...

  •   大丰史曰:

      女皇十八继位,好武及色。少时征战东泰、西越、南灵、北济,遇不降者皆诛屠,遇美则取之填充后宫,无往而不利。

      时有张氏之子张锦,长身如玉,其父乃西越名门。西越城破,张氏一门皆战死,张锦持剑守灵,女皇怜爱甚,取之,曰:锦郎。

      ……

      华堂之上,有一个美丽的女人。

      她意兴阑珊的支着额头,闭着眼睛,任凭柔软的丝竹声穿过耳朵。她脸上的神情很悠闲、很舒服,一双常常高挑的纤眉,此时也温柔了许多。另一只手,握着身边男人的手,拇指随意的在男人修长的手指上摩挲。

      若不是这个亲昵的动作,男人都要以为,女人睡着了。

      这里是一间偌大的宫殿,金砖玉瓦,仰头亦望不到顶,只能看到重重叠叠的朱红大梁与各种金兽雕饰,给人一种奢靡、华丽却不失威严的气派。

      现在已是深秋,但宫殿中最宽阔的舞池里,舞娘们却只穿着蝉翼般的薄纱,露着晶莹洁白的肩膀,手臂,大腿和双足,手戴金玲,足踏矮鼓。

      这曾经是女人最喜欢的舞,但从她登基到现在近一年了,也该厌倦了。

      喜新厌旧,是帝王特有的权利,女人也不例外。不过,她还年轻,年轻的一点好处,就是她充沛的体力和精力,可以源源不断的支持着她,执行自己喜新厌旧的权利。

      但这项权利,往往面对某些人的时候,就失效了。

      女人的手,顺着男人的手指摸到了手背,又深到了袖中,缓缓道:“锦郎,是不是瘦了?”

      声音很轻,很软,充满了怜惜的味道。

      男人一怔,回道:“谢女皇陛下关心,臣只是近日失眠。”

      女皇懒洋洋的睁开一双凤眼,眼尾轻挑,带着些诧异,但很快又消失无踪。

      她不过二九年华,清秀的面容,充满少女气息。但那双凤眼,却又是那么深邃,仿佛阅尽了尘世,任何谎言都逃不过。她嘴角微翘,看起来十分温柔天真,但从她口中说出来的每一个字,便如同磐石一般,坚定而不容拒绝。

      她松开了张锦的手腕,略带歉意的一笑:“朕忘了,过几日就是张将军的忌日了。”

      张锦亦微微一笑,道:“陛下日理万机,这些小事,不值得陛下记在心里。”

      女皇坐起身,轻轻拍了拍张锦的脸,笑道:“想太多,人容易老的。”

      张锦顺势握住了女皇的手,笑道:“臣本就不再年轻了。当初,西越之战,臣初遇陛下时,便已三十有二了。”

      是啊,三年过去了,女皇也不由得感叹,自己从公主之位登基,到现在,身边的宠爱之人换了一茬又一茬,唯独一直留着张锦。

      女皇看着男人的脸,笑道:“是啊,三年过去了,朕也不知道,你到底有哪里值得朕留恋。也许,待朕弄清楚这个原因,还要三年时间,待朕弄清这个原因之后,再腻烦,还要三年时间。”

      三年,加三年,再加三年,女皇感叹了一句:“朕都不知,自己是如此长情的人。”

      而十年之后,自己亦不再年轻了。

      心底,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:一个老男人,能让一个女人,一个拥有天下财富与三宫六院的女人,钟爱他十年,也许就代表,这个男人,会是她的尽头。

      尽头……年轻的女皇对这个词,十分生疏。

      在她看来,一个皇帝,特别是像她这样经过无数征战,通过杀死敌人,来获得服从和尊重的皇帝,是不应该相信,仇敌之子爱上我,这种违背人性的戏码。

      张锦突然松开了女皇的手,道:“臣为陛下斟一杯酒吧。”

      女皇莫名觉得怪异,但瞬间又觉得自己疑心太重,眼前这个男人,分明是如此的顺从,听话。每次召见他时,都主动配合禁卫搜身,腰上发间,也从不佩戴任何尖锐之物。

      曾经手持精钢宝剑的将军,如今,被自己圈养成了温柔的兔子。

      女皇感叹了一声,望着张锦道:“你恨朕吗?”

      张锦顿了顿,眼睛一笑,道:“恨……或是不恨,对臣来说,已经没什么意义了。”

      女皇点头,伸手去抚摸他的眼睛,道:“是这个道理。”

      一旁,女皇的禁卫女统领,目睹了这一幕后,掉转头去,神色难看至极。

      女皇的优越感,让张锦无法再继续这个话题,只道:“臣再为陛下斟一杯酒吧。”

      女皇把酒杯推到张锦面前,笑道:“锦郎今日为何执着于倒酒,难道,欲灌醉朕,行不轨之事么?”

      原本不以为意的玩笑话,却引来了张锦的不适,他手一抖,酒洒了出来。

      女皇没有说话,但酒已醒了一半。

      她应该永远相信自己的直觉,无论对方是谁,多么值得信任。

      女皇转头看向一旁的亲卫,从她第一次出征,就一直陪在她身边的女将军兼禁卫统领——陈治功。

      “治功,带锦郎下去清理更衣。”女皇道。

      陈治功不答,一直低着头。

      女皇更觉怪异,喝道:“陈治功,你抖什么,风湿病又犯了?”还是她喝的太醉,连人都看不清了。

      啪嗒一声,张锦手中的金杯摔在了地上,陈治功的长剑应声出鞘,眉宇间皆是杀人的戾气。

      摔杯为号?

      陈治功曾陪伴女皇东征西讨、南战北伐,数次救彼此于危难之中,她拔剑迎敌的动作,女皇再熟悉不过,但遗憾的是,这次的敌人,是女皇自己。

      至于张锦……女皇突然发觉,她似乎不认识面前这个男人了。

      他的脸不再温和、善良,不再令自己着迷,而是面如罗刹。

      “请女皇陛下自裁!”他看着她,厉声道。

      “……请陛下自裁!”陈治功迟疑了片刻,跟着道。

      张锦身量高挑,陈治功身为女将,亦是身姿挺拔,两个人站在一起,倒是一对璧人。

      璧到,她浑身发绿。

      女皇坐直身体,盯着陈治功手中的剑,道:“这是朕的碎骨剑。朕信任你,才交给你保管。”

      陈治功撇过头:“臣,不值得陛下信任。”

      女皇突然大笑,道:“这个理由不错,朕竟然无法反驳。”

      陈治功顿了顿,道:“请陛下上路!”

      女皇幽幽问:“为何?”

      张锦一把夺过陈治功的剑,指向女皇的喉咙:“狗皇帝,死到临头,你终于认真起来了,是么?”

      朕一直是认真的。

      女皇想对他说这句话,但又突然觉得,说出来,也没有什么意思。

      “你为什么不说话?!”张锦质问。

      女皇叹了一声,很是无奈:“那治功,为何不回答我的话?难道,你我多年情谊是假,朕死到临头,都不配知道朕该死的理由么?”

      女皇话音刚落,张锦便冷哼了一声,未握剑的那只手,牵住了陈治功的手。

      陈治功迟疑了一瞬,转头,看着女皇道:“陛下不必再用苦肉计,今日一切,臣是心甘情愿的,陛下……就当以前的陈治功已经死了吧。”

      女皇冷眼瞧着这两位,道:“公孙长秋说的不错,果然是一对狗男女!只可惜,朕未信他。”

      提起这公孙长秋,女皇其实是有些心虚的。

      公孙长秋,号称平阳都第一聪明人。女皇在做羲阳公主之时,就曾听闻此人才貌双全,足智多谋,曾多次派人召见,想招揽其为门客,但均被他无情拒绝,派出的说客也被狼狈扫地出门。

      女皇觉得,自己的脸,被一个从没见过的男人打了,而且,打了不止一次。

      所以,女皇登基之后,做了一件让她现在回想来,十分心虚的事——

      她设计把公孙长秋绑进了宫,但只见了一面,就把他锁进了揽玉台,至今没有再见过他一面。

      那一面,公孙长秋身缚麻绳,被捆成个粽子似的,毫无风度的对着她破口大骂,骂她是短命女帝,骂她身边的张锦和陈治功是一对狗男女,气的女皇当场回怼:汝乃一介妒夫!

      没想到公孙长秋所言,今日逐一应验。

      “陛下,应该相信他的。”陈治功突然道。

      女皇一双凤眼看向陈治功,陈治功突觉自己失言,连忙转过头去。

      “治功,朕知道你的心意了。这样吧,张锦归你,再赐你十个美人,如何?”女皇不想坐以待毙。

      陈治功不言,女皇眼珠儿一转,再道:“除了美人,你想要什么官职,朕都可以给你!”

      只要让她出了华堂,定让这对狗男女血溅当场!

      终于,陈治功缓缓叹了一口气,似乎对女皇很是失望:“陛下,不是每个人都像您一样,喜欢那么多东西的。”

      女皇很是意外,确认道:“你背叛朕,就只为了一个男人?!”

      陈治功笑道:“陛下阅尽天下美色,一定不懂臣的痴情。”

      女皇白了他一眼:你装什么逼。

      陈治功摇头:你不懂。

      女皇:呸,狗男女!

      胸前突然一阵撕裂之痛,碎骨剑刺入胸膛,女皇不可置信的抬头,却只来得及看到张锦的半张脸。

      那是她曾经,唯一也许,动心的一张脸。

      ……

      大丰史曰:

      后元三年,十月丁酉,日如赤,地一日三动。

      大将军陈治功与西越逆臣张锦联合谋反,女皇为长剑穿胸而亡,血溅三尺。

  • 作者有话要说:  女皇会努力把绿帽子洗掉色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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