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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3、第七十三章 ...

  •   这之后,与滕琰预计的一样,郑军师给了她那么多的银子,还给她弄了那么漂亮的床,当然不是让她来渡假的。虽说滕琰能干,但一下子接了这样多的活也忙得晕头转向。她得统筹协调昌平、平阳两郡及京城附近燕王占领的地方的政务,调拨粮食、安排赈灾、考察任命官员、规化明年的工作,好在有前几个月的基础,滕琰现在对燕地的情况有了一定的熟悉度,一系列的事布置起来都很顺畅。就是原来最缺乏的人才,也因为在昌平时她接触和培养了大批的官员,现在到了用人的时候,能从昌平抽调提拨,但也造成了一个有些奇怪结果,现在燕地的文官一系的都来自昌平,就是不是昌平人,也是犬戎入侵时逃到昌平的,而武官一系的都是燕王手下的将领。
      燕地的政务还不是全部,郑军师还把军队的后勤的工作也交给了她,自己则一心同燕王准备攻城去了。这项工作也许没有燕地的政务繁杂,但麻烦在于滕琰并不熟,她也只有从基层开始熟悉。燕王的大军的供应一直靠的是从吴国送来的各类物品,最主要的就是粮草和军械。从吴国运来,一过黄河,交给设在蓟县的一个屯粮处,以下就由燕王这边的人负责了。
      运送粮草到前线,并不是一项轻松的活,随着大军逐渐向北进发,工作量也不断增加。滕琰在昌平时也有一项工作内容与此有关,就是安排服徭役的百姓帮助运粮,在古代,每一个男丁都有义务为政府免费服务一些时间,燕地现在规定的服役时间是每人每年二十五天,运送粮草的工作主要就是由这些服徭役的百姓承担,由军队中的押粮官带着士兵负责管理和保障安全。
      粮草运到前线,再由军需官按人数发给各支部队。
      现在这一条流水线就交给了滕琰。
      要说燕王和郑军师对滕琰真是太放心了,滕琰有时都觉得他们用人确实----怎么说呢,敢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一个十几岁的人,真是用人不疑呀。除了亲眼见了滕琰的能力,真心信服外,另一个重要原因,他们也确实没人可用。
      燕王这次出兵,带来的人真只是兵!这话说得并不奇怪,军队的组成部分主要是兵,但也应该有其它人员,比如文职人员,再比如谋士,但燕王身边这类人非常之少,郑军师为什么忙得生了病也不敢休息,因为燕王只有他一个幕僚!另外时常出入燕王大帐的只有两个文书,而且他们只管替燕王做些文笔工作。只要随便看几本关于战争的演义,就会知道既使是个占山为王的土匪,手下还会有几个智囊呢,参考燕王还带了御医、厨师、内侍和上百的下人,这种配备更显得极不合理。
      滕琰到了军营,也知道了不少的消息,当初吴国在黄河南集结军队时,是从御林军、吴国的几个郡各处抽调的军士,最高品级的将领只是校尉,燕王练兵几个月后,在这些人中任命了八个将军,每人配两名偏将,将一万人。吴国成名的将军、军中世家、勋贵子弟一个没来!
      这样的情况造成了燕王的这支队伍打起仗来没问题,但其它方面就差了些。就说昌平郡尉和下面各县尉的人选吧,自然是都来自军中,可是水平确实是不高,主要是整体的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,都很差,唯一的优点就是对燕王十分的忠心。当然滕琰也从中受益,自从她第一次出门视查,郑军师为了给她立威,给了蓟县的叶县尉十分没脸,从此以后,这些军队中出来的老粗对她都是恭恭敬敬的,她所推行的政务执行起来就分外顺利。
      滕琰并不心虚,她的能力明摆着,在这里,再也不可能找到一个象她这样专门学过管理的专业人才了。领导着这样听话的一群手下,她的能力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发挥。
      接管了军需的工作还使滕琰见到了邓郡尉,现在应该称他为邓将军的,他被燕王任命为手下的第九个将军,率领原昌平守军改编的一万人。
      同他一起来看滕琰的还有他的儿子邓锋。邓锋从京城出来就跟着燕皇到了平阳,平阳城犬戎破的时候,他护卫着周王、安宁、安静两位公主逃了出来,曾经在山中落草,后来遇到燕王的大军,周王和两位公主被送到了昌平,他也回到了昌平的家。自然而然地,又随着邓将军出兵了。燕王也很给邓将军面子,封了邓锋做偏将,打虎亲兄弟,上阵父子兵,燕王确实有容人之量。
      滕琰想起自己和邓锋还没有谋面就有了两次交集,一次是邓家都不知道的,她那时怕嫁给一个有三妻四妾的男人,就自己暗地里挑了两个本时代的好男人,邓锋光荣入选了,还有一次,邓郡尉看上了她做儿媳,想让她嫁给邓锋,可邓锋不在昌平城内,自然也就不了了之。真是山不转水转,他们还是在军营中见面了。
      邓锋的外表非常象他的父亲,身高体长,健美壮硕,浓眉大眼,鼻直口方,浅棕色的皮肤更显出刚阳之气,见了滕琰,亲热地上前拍着她说:“公子的事,我都知道,要不是公子,父亲恐怕未必能守住昌平,现在也不能好好在这儿,今晚天我请你喝酒,好好谢谢你!”
      滕琰被他的大手拍得晃了几下,斜眼看邓将军的一脸不自在的表情,明白邓锋别的事都清楚,只除了自己是女子这一条。凭着两家的交情,他自然要与自己交好,不过滕琰当然不会介意邓锋拍了她。只一面,她对邓锋就有了极好的印象,光明磊落,坦荡大气、热情阳光。她同邓锋一样,也想好好地维持两家的世交。
      当晚,邓锋果然带了两坛好酒来了滕琰的帐子,见了飞珠,嘴巴半天没合上,好不容易才憋出来一句:“别人说公子带了个侍妾进了军营,我还不信,以为他们是抵毁你!”
      见飞珠出去了,又诚恳地说:“公子,听父亲说,你从小就没去过军营,大概是不知道,这军营里带着个女人,是不吉利的。再说,你还小,那种事做多了,身子就亏了,你看你的小体格!你看我们家,家规就不让早娶,也不让纳妾,就怕把身子淘空了,我都二十了,还是童子身,你看看我。”说着拍了拍自己的胸膛,咚咚作响,“你还是把她送回家里去吧,跟我天天练练拳,我保你过一两年就能长成我这样。”
      滕琰不知说什么好,她怎么练也练不成邓锋那样啊,只好笑着转过话题说:“邓偏将押送军粮也很辛苦呀,这一路上能吃好睡好吗?”
      邓锋当皇宫里的侍卫也好几年了,虽然是个直脾气,但人聪明,也懂得查颜观色,见滕琰不接这个话,也就不提了,毕竟还不熟,看在两家的交情上他才多说几句。马上就接着说:“辛苦也是应该的,就是燕王瞧不起我们燕地的兵将,一直不派我们燕地的兵去打犬戎,只是让我们运粮、打杂。公子,你能不能给我们求个情,让我们去攻城,听说郑军师特别赏识你。”
      打仗的事滕琰真不懂,也不想参合进去,也不接他的话,只是热情地让邓锋与自己对坐,喊飞珠去厨房要几个菜,又取了葡萄酒,她可不打算喝邓锋带的烈酒,虽说酒精浓度也不高,但自从她发现了这里有葡萄酒后,就只肯喝这一种酒了。
      酒逢知己,几杯下去,他们已经十分投契了。没有犬戎的进犯,邓锋与滕琰恐怕永远也不能相识。话题自然就是这一年多昌平郡和平阳郡的事情。
      邓锋是海量,一大坛酒下去了,也只露出一点醉态,借着酒劲,脱去上衣,露出健壮的上身,拔剑起舞,一边高歌,歌词是《无衣》:
      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!
      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。与子偕作!
      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。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。与子偕行!
      身似矫龙,剑如闪电,滕琰被深深地感染了,邓锋是在宣读他言辞慷慨、情绪激昂的请战书啊!这份渴望战斗的热情,正如作出这首诗的秦人一样。做为后来归降的部队,燕王现在不愿意重用他们,邓将军和邓锋还没打上一仗,邓锋自然是不甘。
      在军营里过了几天,滕琰现在也理解了这些热血男儿渴望建功立业的心情,她拿筷子敲着坛子,也一同吟颂起来。
      舞毕,邓锋又倒了一大杯酒,一口气喝了下去,惆怅地说:“当日,平阳破城时的惨状,世弟你是没看见啊,犬戎人把咱们燕人当狗一样屠杀。”要不怎么说酒是个好东西,一顿还没喝完,邓锋和滕琰已经是世兄世弟相称了,邓锋很快又打起精神,接着说:“我那时就想,我们居然被蛮夷欺负成这样,总会有一天我们会把帐都讨回来!就冲燕王只靠几万人马,把十万犬戎人打得丢盔弃甲,我誓死追随!非打到犬戎人的老家不可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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